十二怒汉

剧情片美国1957

主演:亨利·方达,马丁·鲍尔萨姆,约翰·菲德勒,李·科布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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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3 04:21

详细剧情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H enry Fonda 饰)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点”,耐心地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也在冲突和较量……©豆瓣

 长篇影评

 1 ) 真理掌握我们

倪梁康今年六月在我们华东师大做了一次讲演,用黑泽明导演的《罗生门》和悉尼·卢曼特导演的《十二怒汉》两个电影作引子谈政治哲学中的政治-哲学关系。(1) 讲演不长,但内容丰富。下面我尝试对讲演中的真理本性问题做一点儿诠释。我引用海德格尔来诠释梁康,不是意在调侃,只是尝试在适当的上下文中理解前贤的见解。下面的诠释若有过度诠释之处,望梁康及读者指正。

一般的真理问题而外,倪文中还有多种重要的提示。此文题为“政治哲学中的政治-哲学关系”,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提示,在我看,是坚持人性中有对真理的渴求,因而不可能单用契约论来理解社会关系。可惜,学力不逮,无法就这多种提示多谈了。

真理之为前提

十二怒汉走进审议室的时候,每个人都自以为他握有真理。通过争论,有些人认识到,他刚才错了,他刚才并不握有真理。我们会说,有些人错了,有些人刚才是对的,一些人的意见战胜了另一些人。这说法当然不错,但容易把我们误引向一种错误的真理论。我愿说:在诚恳的交流中,参与者都向真理敞开,真理临现。人所能做的,不是掌握真理,而是敞开心扉,让真理来掌握自己。只要我们是在诚恳地交流,即使一开始每一个人都是错的,真理也可能来临。真理赢得我们所有的人,而不是一些人战胜了另一些人。看一眼科学发展史,有谁一开始是对的?哥白尼体系战胜了托勒密体系,这个说法并不妥贴,在后世哥白尼主义者那里,哥白尼体系中的论断被抛弃的远多于被接受的。

真理之能赢得我们,是因为真理出现的时候,我们承认它。这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倪梁康说:“在相互说理中包含着对需要得到的论证的‘理’的前设”。若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我们以真理的存在为前提,(2) 以真理的存在为前提,并不是说我一开始就认识了真理,而是说,尽管我自以为我是对的,但我承认我可能是错的或需要修正的。其实,“我是对的”这一提法已经包含了对真理的从属,已经以真理为标准,当我错时我准备认错。在这句话里,“对”是核心,“我”是从属的。除非你把那当作一个分析命题来说:我永远是对的,我无须敕令。

人之本性在于以真理为前提,真理是我们的本性、自然、天性。自以为是和相信自己的本性是两个层面上的事情。现代人提倡个体,仿佛与真理隔离的自我是一切的前提。然而,人之为人在于,人能区分小我和道理,区分所谓小我和大我。

我只是声称,人能区分什么是我的诉求,什么是道理,而不是声称人人随时准备顺从道理。也许在绝大多数时候人们更愿意顺从小我;我愿说,即使他顺从小我,不顺从真理,他也知道他现在不顺从真理,他仍然知道小我和大我的区分。

人们真会虚席以俟真理吗?在真理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难道人们不是更经常选择了利益吗?也许利益斗争占去了实际生存的大一半。我只想说,利益斗争不是生存的全部。人们争夺利益,并不奇怪,让人惊奇的是:人们有时竟会为真理放弃利益。

真理需要成见

为什么我们不说大某而说大“我”?真理,或普遍真理,不是某种与我无关的漂浮在那里什么地方的东西。普遍真理是我的规定性。海德格尔把人叫作 Dasein,想要提示个人和Sein〔普遍存在〕有内在的联系。必须有凡人的参与,真理才能临现。从我的看法和体验开始,才有超越我的看法和体验的真理来临。

真理需要小我,需要我们这些抱有成见的凡人。真理需要人。还用海德格尔的话说,“惟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理”(3)。 以真理的存在为前提,并非一开始不抱成见。倪梁康说:“每个人都有偏见,或多或少而已,这是在探索真相的过程中无法避免的。”这么说虽不错,但口气不太适当,我是想说,只对那些抱有先见或成见的人,真理才会彰显。人们把此在解释学中的Vorhabe理解为消极的东西,理解为人人都难免有偏见,这就错失了要点:成见对真理具有积极的构成作用。真理是一种克服,是对我们的成见的克服。海德格尔说,真理须争而后得。不是像宝藏那样藏在金银岛,我们互相争斗以夺取它,最后占有它;而是,真理和我自己的成见做斗争,真理在克服我们的成见之际展现自身。没有我们的看法,真理就无从显现。我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维特根斯坦的话:“人们一定是从错误开始,然后由此转向真理。……要让某人相信真理,仅仅说出真理是不够的,人们还必须找到从错误到真理的道路。” (4)

真理和谬误同根而生,两者都植根于关切。我们具有诚实的看法,已经是对真理的吁请;我若对所涉之事无所谓,真理就无从展现。奥古斯丁说,爱而后有真知,这竟被启蒙学者视作蒙昧。在你漠不关心的事情上,你连犯错误的机会都没有。若真有人对万事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持成见,他就与真理绝缘了。人家告诉我,火星上没有水,那英是中国最好的歌手,于是我相信,火星上没有水,那英是中国最好的歌手;人家明天告诉我,火星上有水,王菲是中国最好的歌手,于是我相信,火星上有水,王菲是中国最好的歌手。我一开始没错,现在也没对,在这些事情上,我或对或错都无所谓。无所谓的事情无所谓对错。在这些事情上,我和真理无缘,因为我一开始就和错误无缘。实际上,说我相信火星上有水或相信没有水,原有用语不当之嫌:在这些事情上,我谈不上相信不相信,我没有信念,没有什么要坚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要克服的东西。我只是在两种听说之间摆来摆去而已。(5) 可惜人们已经习惯在无根的浮面上谈论belief和truth。
这要求我们重新理解宽容。人们现在往往这样理解宽容:不坚持自己的主张,甚至不形成自己的主张,或有个主张却不提出来,对什么都模棱两可,声称哪种看法都同样有道理。然而,宽容却是这样一种态度:把自己的见解放到更宽的天地之中,聆听他人,准备修正自己。由于关切而具有主张,就自己的全部理性所及坚持自己的主张,这不是不宽容,这恰是宽容的主要条件。惟确有主张的人才能宽容。

不预知真理的内容

人以真理的存在为前提,并不是说,真理已经现成摆在那里,像放在保险柜里的项链那样只等我们打开锁把它取出来。(6) 关键始终是:真理存在的方式。海德格尔坚持把真理首要地理解为aletheia,理解为一个始终和展示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展示者。真理虽然是前提,但真理的内容却不是预知的。陪审员们拿出自己的看法以前,我们不知道真理会怎样显现,不知道真理要取何种形态。当然,我们要的是事实、真相,但真相有一千幅面孔,从一件事情上可以截取无数的事实。(7)

但若我们不预知真理的内容,又怎么分辩我的doxa和超越于看法之上的episteme呢?按照恩披里柯的说法:如果我们一开始只识得看法,那么,即使真理来临,我们又怎么认得它?的确,真理作为一种现成的东西,与看法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无法通过外貌把它与doxa区分开来。就此而言,doxa是我所具有的全部。Episteme不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东西有别于doxa,就像出了跑道,冠军和亚军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同。真理与doxa的区别须在探索活动中寻找 ――“神并没有从一起头就把一切秘密指点给凡人,而是人们探索着逐渐找到更好的东西的”(8); 一如善良并不写在脸上,我们须从行动中寻找。就此而言,我们最好不把真理视作简单的名词,而把它视作成就动词〔achievement term〕。它是我们现在的最高成就,然而却不是一旦发现了就永恒不变的东西。

“真理”这个词聚讼纷纭。海德格尔表示,若把aletheia译作揭示、去蔽、无蔽一类,既更合乎这个希腊词的字义,又有助于更正当地理解“真理问题” (9)。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用“真理”这个词呢?我承认,由于人们对真理概念的普遍误解,采用真理这个词会让这里的有些阐述变得较难接受。的确,在别的场合,我们不一定非要用真理这样的大词,但在这里情况不同,因为我们面对的恰恰是聚集在“真理问题”名下的成见,如果我们单单选用了去蔽而不用“真理”,就仿佛除了去蔽意义的真理,“真理”还可以去指与我们的探索过程无关的、永久不变的东西。没有这样的东西,所谓自然科学真理也并不是这样的东西。(10)

终极真理

如果真理竟只是我们凡胎肉眼所见的最好的东西,如果真理竟只是眼下不可归谬的东西,如果真理竟是明天就可能改变的东西,那么,真理只是相对的,我们还该叫它真理吗?我们不是在贬抑“真理”这个崇高的名号吗?

至少海德格尔不这么看。在上文所引的“惟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理”之后,海德格尔说:“这种‘限制’并不意味着减少‘真理’的真在”,而“永恒真理”这样的提法,只是一种空幻的主张,应视作“哲学中尚未肃清的基督教神学残余。” 真理是可变的(11),今天是真理的,明天可能不是真理。也许反过来说更好:今天是真理的,即使明天可能被否定,今天仍然是真理。这听起来似乎难解,就是说,在这里,对真理的初级反省形成了顽固的成见。

没有绝对真理, (12)你今天就你心智所及赞成火化,赞成妇女可以自决堕胎。我们不会因此责怪孔孟时代的人反对火化,我们也不能保证,三百年后,我们仍然赞成这些。任何思考都不可能提供终极结论,论证可能由于新的知识而不再有效,或由于信念的改变而不再充分。

三百年后,我们可能拥有新的知识,抱持不同的态度,但我们今天应当据此反对女性有堕胎的自决权吗?真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显现的。就现在给定的条件来说,它是真的。你要证明它不是真的,现在就要提出相反论据,而不是声称总可能有这样的论据。你当然可以反对妇女堕胎自决,但你不能这样论证:即使我不知道错在哪里,但它总有可能是错的。

我当然不是说,我说不过你就必须服你。我感到你是错的,但我说不清楚你错在哪里。不信从某个听起来头头是道的道理,不一定就是不讲道理(13)。 我向道理敞开,只不过我没有在你的说辞中体认出道理。我们甚至可以说,讲道理包含着一种危险,即今人所谓“话语权力”:弱者往往没受过系统教育,讲理的本事不如强者,强者就用讲道理作幌子来欺压弱者。对讲道理取抵制的态度有时不无道理,但我还是愿意补充几点。一,强者用讲道理作幌子来欺压弱者,往往优于不讲道理赤裸裸欺压人。相对而言,讲道理还是多给了弱者一个机会,乃至鲁迅说,只有弱者才要求讲道理。二,在有些看似没道理可讲的地方,其实是我们把道理限制得太窄了。我们要训练讲道理的能力。三,我们要训练对道理的敏感,学会识别什么是真讲道理,什么是宣称、欺骗、话语霸权。

我感到你是错的,但我说不清楚你错在哪里,这时候,我不服的是某个具体的结论。我们须得仔细,这不同于一般地声称:错误总是可能的,我不知道它错在哪里,但在上帝眼中,它一定是错的。这种态度不涉及具体的争点,它涉及的是真理理论。你暗中转移了争点。我们原本是在讨论这个结论是否真实可靠,现在你离开了 “这是不是真的”这个提问,不动声色地转向了关于真理是什么的定义。你已经把“不可改变”作为真理的定义。所以你说,这不是真理,因为它可能出错,可能改变。我现在要表明的正是这种真理理论不足持信。在求真的路上,我们问:它在哪里错了?就我们所掌握的一切材料、就我们所具有的一切思想能力和形式要求来说,它哪里错了?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吧。

诚然,无论我多么有把握,我终究是个凡人,我总可能是弄错了。知其不知,知之至也,这是求真者的永恒有效的警告。但这不是说,从无确定之事(14), 这不是说,我不可以有把握,或我必须作出没有把握的高姿态。事不关己,我们可以永远不拿出一个确定的看法,始终停留在海德格尔所说的 Zweideutigkeit之中。我在这里不是在谈论事不关己侃山闲聊的看法,我是在谈论“看待”意义上的看法,谈论我们在待人接物之际所体现出来的看法。确定的看法是一个决断,甚至会是冒险。我们时时警惕我必然正确我永远正确这种理性的骄狂,然而,拿出确定的看法并仍然敞开心扉,这并不是理性的骄狂。
“我们不知道,上帝知道”,据说这是用对上帝的虔诚来反对理性的骄狂。我从不相信只要提到上帝就是谦卑。信从真理才是谦卑,信从上帝作为真理临现于这个世界才是谦卑。上帝知道那一定是错的,我通过对上帝的信仰知道那一定是错的,现在出场的不是上帝,是你和我,而我由于是上帝的信徒占据了优势,不管我在上帝面前多么谦卑,我在你面前却是上帝的代言人。

谦卑的信仰,多少骄狂假汝之名而行!

对话

倪梁康说:“通过对话和论争,更确切地说,通过相互说理,各种意见最终可以指向对真理的认知。”真理若不是无关我们凡人的绝对自在者而是对成见的克服,那么,真理就只能在交流和争论中显现(15)。 真理是一场对话。“柏拉图使辩论〔辩证法、对话〕这一术语获得了一种更深刻的含义――亦即探索和发现真理的方法。” (16)夏特莱则称对话为“新生哲学的标准形式”,从柏拉图以来广为人知的辩证法,就是对话的艺术。(17)

今人说到对话,经常是指谈判、协商。真理在对话中临现,但对话不都是协商。真理不是协商的结果,不是对话者相互妥协达到的一种协议。我是这样理解倪梁康这段话的:“各种杂多的观点可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达到共识,这种共识不仅具有主体间的有效性,而且可以切中主体以外的对象,即客观的真相。” (18)

谈判牵涉到利益对道理的构成作用,这里不谈,我们这里说到对话,说的是诚恳的对话。对话、交流的语义中包含诚恳,我有时说诚恳的对话,只是把隐含在对话概念中的一个内容明说了而已(19)。 如果十二怒汉里有一个心怀鬼胎,决意要给那个男孩定罪,别人无论怎样有道理他也不听,那么他根本没有参与对话,对话只是一种伎俩。

在诚恳的对话中,对话者向真理敞开,虚席以俟真理临现,谁更有理,对话者就顺从谁。就此而言,对话者是平等的。平等不是说,任何人可以就任何话题对话。对特定话题的知识准备等等(20) 且不说,你要就某件事情对话,首先你要有关切,海德格尔在Gerede题下入木三分地描述了没有关切的浮泛议论。

虚席以俟真理不是说:真理必定显现。诚而已矣,真理的临现是一种命运。“至于存在者是否现象以及如何现象,上帝与诸神、历史与自然是否进入以及如何进入存在的疏朗中……这些都不是人决定得了的。” (21)诚如倪梁康所说,在罗生门中,人们虽然没有找到真相,但还是承认有一个真相。但这个真相永远失去了。

就真理之为真相而言,确实如此;但我们凡人,诚而已矣,我们为真理的临现做好了准备,这就是我们的至高真理了。经上说,只要有两个人在场,我就在你们中间了。

〔本文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政治理论的一般结构》资助,特表感谢。〕

(1) 这篇讲演的稿子后来以为题发表在2004年7月8日南方周末的阅读版上。
(2) “我们必须把真理设为前提”〔wir muessen die Wahrheit voraussetzen〕。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99,262页。
(3)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99,260页。我不妨再多引几句:“真理当然不因此是主观的,因为就揭示活动的最本己的意义而言,它是把道出命题这回事从‘主观’的任意那里取走,而把进行揭示的此在带到存在者本身面前来。”
(4) 维特根斯坦,《评弗雷泽的〈金枝〉》,见涂纪亮主编,《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2卷.陈启伟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11页。
(5) 但你只是在对你真或不真呀。――我不是在谈论对我是否为真。我是在谈论真理对我显现、对你显现、对人显现。我的确不在谈论与什么人都不相干的真理。 “数学真理可不依赖于人是否认识到它!――在某种意义上,数学当然是一门学理,——但它也是人的作为。”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355页。
(6) 因此,在描述真理概念的时候,须警惕“发现真理”这一类说法。
(7) 参见拙文事物,事实,论证,收入陈嘉映,《泠风集》,东方出版社,2001。
(8) 克塞诺芬尼残篇,引自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46页。
(9) 海德格尔,《真理的本质》,参见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上海三联书店,1996,223页。
(10) 倪文是把真理问题和少数/多数问题结合在一起讨论的。他的结论似乎是,在自然科学领域,真理和多数没有关系,但在政治领域,真理最后应能赢得多数。这是个复杂的问题,我不敢问津。但我愿提到两点。一,科学知识好像是建构起来的正面的东西,不是从否定方面得到的看法。我们且不说科学也是在争论中生长的,我们只须注意到,科学知识通过摆脱经验看法才变成某种建构式的东西,而这一过程是否定性的,这一点从科学对常识进行否定的开端处看得最清楚。在眼下的论题里,自然真理和社会真理并无原则之分,关于真相的探索与关于价值的探索一样,都要求我们克服自己的成见,向超出我们自己的真理敞开。我们争论同性恋是否正当,争论我们是否应当引进磁悬浮列车,和争论火星上是否存在水并没有什么两样。二,我不大相信我们应该从少数/多数这个角度来区分科学真理和政治真理,要硬说,毕竟是科学真理最后为大家所接受〔无论懂不懂〕,而政治上却很难出现共同接受的情形。尽管《十二怒汉》的实际结局是十二个陪审员都接受了真理,但这只是说:自由讨论为真理赢得我们大家创造了条件,还不是说:真理必然赢得多数。泛泛而言,我不认为真理和大多数人的赞同直接相干。
  可以顺便提到,倪梁康说,苏格拉底曾讽刺希腊人想通过多数票来决定真理,而黑泽明用他的电影再次传达了这个嘲讽。我觉得《罗生门》涉及的是真相是否可知,和多数少数没什么关系。

(11)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99,260页、261页、264页。
(12) “没有绝对真理”被说成是悖论。我们另找机会讨论悖论问题。
(13) 或曰:讲道理预设了共同的立场,如果根本预设不同,那就无法交锋。我认为事情可说完全相反,讲道理总是在立场有所差异的人之间进行,否则岂不成了preaching to the converted?当然,立场相去越远,道理就越难讲通。
(14) 如维特根斯坦所指出,那只是对确定性做了错误的解释,见维特根斯坦《论确定性》全书。
(15) 不是说,真理不能在默默的交流中临现;只是说,言说规定人之为人,对人来说,其他方式的交流,即使一语不发,也渗透着言说。
(16) F.I.芬利主编,《希腊的遗产》,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13页。该章为《教育与修辞》,H.I.马鲁撰。
(17) 弗朗索瓦·夏特莱,《理性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3-24页。
(18) 我相信梁康指出“不仅具有主体间的有效性”是极其敏锐的。固然,我们可以把主体间性理解为:真理只发生在众人之间〔这是二十世纪语言哲学最深一层的意义〕,但主体间性太容易导向约定论、妥协论,而常见的情况是:人们一旦放弃符合论,似乎就只能落入约定论。不过,基于同样的理由,我对“共识”这个词也有保留。此外,“主体以外的对象”、“客观真相”这些用语似乎更需要商榷。
(19) 这可说是格赖斯所称的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s,参见格赖斯,逻辑与会话,载于马蒂尼奇编,《语言哲学》,牟博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
(20) 这些知识来自前人的经验和探索,如今却不是真理的显现,不是aletheia意义上的真理,而是真理显现的条件。
(21) 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信》,参见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上海三联书店,1996,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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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十二怒汉

影片很简单,主要情节就是12个人围在一个小房间里说话,导演频繁使用中远景和中近景镜头的前景和后景的对比以及与特写镜头的互切,更重要的是配合着台词和演员们的超高演技把陪审团的12个人物的十二种性格塑造得栩栩如生,令人印象深刻。更重要的是电影本身的质量实在是高到叹为观止,不仅拍摄手法出众,更是传达了关于人性,道德,法制,民主,合理怀疑等理念,看完后内心被深深地震撼到了,引人深思。

 3 ) 辩证与统一

十二个来自不同岗位,不同环境,甚至不同年龄阶段的公民因为一起案件作为陪审团聚在了一起,他们每个人都对案件有着不同的见解和建议,大家各执一词,却要统一结果,所以一场修罗场似得的法庭审判开始了,到底谁才是对的,谁才是最公正的,该如何统一,又如何辩证思考?看点十足,讨论理解处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很喜欢这部电影,12个人的思维逻辑和辩证思考都折射出一个问题角度,而我们在看待问题时是否突破了这个思考的限制了呢?

 4 ) 集体无意识和冷漠

福柯说过这样一句话:“历史是塑造出来的,它充满了人为的技巧和动机,因而可以动摇,可以改变,前提是担负这一使命的人必须具备改变它的勇气。”这也是我看完《十二怒汉》之后产生的感想之一。 我很少看黑白电影,一是觉得它们太过古旧,必定沉闷老土,再者眼睛早习惯了色彩绚丽的视效怕得不到欣赏的享受,而选择看这部50多年前的老片也仅仅是因为它出现在豆瓣250的名单上,为了达成看完250的目标,我决定也像看《迷墙》一样一边刷着豆瓣小组一边开着播放器,等到电影放完,便可以理直气壮地点击“看过”的标签。而且很多所谓的经典都是过誉的,我总这样认为。 而这部电影在开始后不久便抓住了我的眼球,并最终迫使我停下刷豆瓣的手将播放器开到全屏,电影结束,我目瞪口呆。这何止是神作,这简直就是神作! 电影的形式极度简化,简化到如同只剩一个长达90分钟的长镜头,一个房间,十二个人,一件事情。奇巧的构思,传神的演技,电影的制作者用90分钟将一件杀人案从来龙去脉讲述到细枝末节,同时还向观众展现了十二个人的不同身份、秉性甚至家庭背景以及对案件的态度和转变,全片没有一处无用的镜头,没有一句多余的台词,简直就像在一个水晶球中雕刻出一个完整的世界,令人叹为观止。 影片的立意在于突显美国司法制度的公正和对人性以及正义的探讨,而我在此想谈一些看影片时我头脑中所衍生出的个人想法,即他人的困境对于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 写出这几个字让我不得不想到苏珊桑塔格生前的最后一部著作《关于他人的痛苦》,我还未得幸阅读这本书,只知道它仍是一本摄影评论,大约探讨的是面对惨不忍睹的摄影作品时,作为观看者的我们该报以怎样的感触。在《十二怒汉》这部电影中,因被指控杀父的18岁少年面临被判死刑的困境,十二名与少年完全无关的陪审员在影片一开始即给出了两种反应,11人认为有罪,1人认为无罪。而随着影片的发展,我们不难发现,对于少年的困境,其实影片给出了三种反应,一种认为有罪,一种认为无罪,而第三种,则是无关或者说盲从。即当面临一项于己无关并且不太知晓底细的事情需要作出判断时,我们往往会追随人数较多的一方。这是一个我们最熟悉不过的社会法则,少数服从多数,或者叫从众心理。一部电影的评价很高,我们便也买票去看,之后也连连称赞唯恐落伍;在逛街时看到某个店前人头攒动,我们也会凑上前去,甚至不一会儿就会排起长龙。这很正常,也可以理解,毕竟不可能人人都是鉴赏家,而好奇心亦人皆有之。而若当这热闹是某个人正在遭受痛苦呢,若你的选择或许会事关一个生命的存亡呢,是不是也会看见前面的人举起手来,我们也不思不想的把手举起呢?我们常会抱怨世界的庸俗和不公,其实造就这些庸俗和不公的可能除了我们自己没有别人。而当占据多数的一方义正言辞并且高声确定,自己又急于赶去看一场即将开始的比赛时,谁会愿意去做那个唱反调的人呢?影片中亨利方达所扮演的8号陪审员与其说是正义的勇敢的,毋宁说是清醒的,因为持有“合理怀疑”的原本并非只他一人,但他不肯从众,他选择做他自己。而反对方中也有一位清醒的,就是那位戴眼镜并且不怕热的先生。真正交锋的其实只是他们二人而已,这是一切的开端,无关乎正义的英雄主义,只是独立的自我思维而已。而其余的十人,则扮演的是充满偏见、冷漠、懦弱和无感的众人。 人类拥有感情,却往往又冷漠透顶。除了自己认识的人,我们对所有陌生的人都保持防御甚至攻击状态,我们曾不幸受骗,于是所有的陌生人都可能是骗子,我们都曾目睹过一个老人在自己面前摔倒,而四周却无一人上前搀扶反而唯恐避之不及。我们都曾被教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并且深信不疑。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我们住在房子里,我们建造了无数的城市,并且划分开来,我们构建了许多的郭嘉,并且严格区分界线。我们一边努力撇清与他人的关系,一边在自己所属的城市和郭嘉寻求着身份的认同。我们以自己的郭嘉取得成绩为荣,我们却对邻居家的哭声置若罔闻。我们没有价值观,社会的价值导向就是我们的价值观,我们从没想过什么人生态度,我们只是地球这个巨大蚁冢中的一员。我们像一群集体无意识的水母,浩浩荡荡地行进在缓慢变化的巨大洋流之中。 集体的冷漠和无意识是比罪恶本身还要严重的多的事情。从历史中我们不难找到这样的佐证,大众总是缺乏独立思维的,因此也最容易被煽动和利用。大众无疑也是冲动而平庸的,就像多米诺骨牌,只要给一点推倒的力量,就会触发连锁反应,如从山顶滚下的雪球,一发不可收拾。而当大众犯下了错误,除了事后的矫正和悼念,基本没有挽回的余地。而大众的错误也是无人可以指责的,因为那责任太过庞大,庞大到一个郭嘉都不敢承认,庞大到人们会觉得,那是历史,是必然会发生的无可奈何的事情。 柏拉图说过一句无用的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说它无用是因为多数人根本不会承认那是真理,而若当真有一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表示赞同时,那仍旧不会成为真理,因为只是多数人和少数人发生了互换而已,这是个无法破解的悖论。

 5 ) 影评:十二怒汉,你是几号?

中午吃饭的时候花了一些时间看完了影片[十二怒汉],一部非常经典的美国黑白片,拍摄与1957年。看完感触非常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而这个震撼人心的力量不仅仅来源于对美国独特的法律制度的惊叹,也来自于导演对于在短短的两个小时的影片中穿插的描绘了12个人,可以说是把这12个人的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仿佛荧屏中的他们就在你的身边。我觉得这也就是导演把这部伟大的电影取名叫做“twelve angry man”的原因,看似影片是一部美国的法律教育片,其实确实对人性的深入剖析。

这12个人按照位置排序分别是:

1.主持人

这是一个领导者的形象,而且他确实做的非常的好,从开始的组织大家投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陪审审判的推进,可以想想,如果没有这个人的秉公执法,可能在一开始1:11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出一个GUILTY的结论了。他还在多次进行了各方的协调,在大家争吵的时候稳住局面,很有礼貌的在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他还在下大雨的时候给8号说了自己当年领导橄榄球队的事情。但是这个领导在讨论方面几乎丝毫没有说过任何话,他在认为有罪的时候也没有拿出自己理由,在改变看法说出无罪的时候也是很随意的举个手。我觉得这也确实是目前大部分领导所作的。

2.一个戴眼睛的geek

这个人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家伙。首先他很懦弱,在3号欺负他的时候也没有反抗,但是可以看出来他第一次参加这样的陪审很兴奋。我觉得这是一个美国“弱者”,”小市民”的形象,他对别人很好,但是似乎每个人——包括它的办公室同事都欺负他。他也没有自己的主见,一切都是凭着感觉走,第一个发言的就说:我就是觉得。。。这个人。。。有罪。可见他也不和12号,7号一样掩饰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有罪”,坦诚,平凡,这种人在社会中或许你会觉得和他交往很吃力,但是我想这种人还是比较让人喜欢的。

3.最后一个放弃GUILTY的反对者

全剧话份最多的男人,并且说出的绝大部分的话都是在大喊大叫。代表“偏执“。这种人从一开始就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也给孩子下了一个定义:这是一个罪犯。正如他对它的孩子一样下了定义:你是男子汉。而丝毫不为别人的判断所改变,从头到位,他都是最坚定的反对者,即使很傻的说出一些自相矛盾的话。这种人通常是一个内心很自卑的人,他需要用大声的喊叫,不断的侮辱他人,冲动。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或者说他自己也不是那么的确定自己的正确,他只是觉得他应该是对的,然后去坚持去做,也不在乎周围人怎么想的。这种人只要能聪明一点,可能就是最接近“成功“的人了————因为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么~

4.非常理性的反对者

我觉得他代表着“理性“,而且是非常的理性。从导演塑造他的形象————眼睛白领严肃哥,到他本身的沉稳冷峻,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导演为他设计的特质:不会流汗。都在向我们传达这样的一个信息。他很理性,即使在最后只有三个人认为无罪的时候也依然坚持自己的理性判断,做出自己的判定“有一个女人看到了那个男孩杀他的父亲“这是一个不可破灭的证据。而且他非常聪明,在老人一提到女人的鼻梁上有凹槽他就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了。另外他也在根据信息不停的修正自己的结论,在8号质问能否记得看的电影的时候,他流汗了。我觉得这个n男人唯一电影中的流汗镜头是由于他在8号发问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男孩说不记得电影名字不能证明有罪。一个绝对理性的人,令人不得不佩服。

5.贫民窟走出来的一个陪审团成员

第三个无罪支持者。多次的抛出了自己的质疑,戏份和6号一样少,我觉得恐怕他是最普通的陪审团员,但是出场都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6.一个觉得陪审很有趣的人

一个觉得陪审很有趣的人,虽然一直处于反对状态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说浪费时间,他还是一个维护秩序的人。看到他好几次威胁3号和7号让他们不要作出让他不爽的举动。

7.想看球赛的牛仔哥,只想早点走的自私烂人

最为厌恶的人。代表“冷漠“,一心只想着自己的球赛,或许目前中国大部分的心态都是这样的吧,虽然说是陪审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实际上根本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是为了拿到自己的三美金,低级趣味,对于一条生命也是如此的不在乎。可以想象如果让你当陪审团,你也会和他一样:管它上不上电椅,反正能让我最后过的舒服拿到钱看了球赛就行了。

8.最初的质疑者

职业是建筑师,我们可以猜想,这个人从一开始就若有所思的样子。其实可以想想这个人或许是这样的:觉得那孩子可能是无罪的——这个应该完全是处于怜悯。特地到那孩子家附近发现还有周围能够很轻易的买的和孩子一模一样的刀具,心中非常质疑,就在陪审团的时候表示了出来。

9.智慧的老者

观察非常细心,敏锐,而且我觉得演的非常好,不管哪个人说话他都非常仔细的在观察。一个智慧的,安静的老者。几乎每次重大的突破都是他观察到的。证人的衣着的细节,鼻梁的印子,老年人的心理,第二个投了无罪票的人。目的是出于“这个案子确实有必要再审视一下“。

10.歧视者

从一开头就抱着一种偏见,认为街头浑浑就应该都去死,没有平等观念,最终确实被所有人所鄙视,唾弃。我觉得如果在中国肯定就不会这样,因为人们在心底都在歧视那些贫穷,没有教育的人,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一些优越感。北京政府不断把民工子弟学校拆除希望把那些“没教养“的人赶出北京市区就是典型的例子。

11.有教养,有责任心的钟表匠

非常有责任心,从一开始就在做着各种笔记,并且发表了两段很有高度的演说(让我觉得非常赞同的就是那句:“这才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确实,美国国人的高度责任感以及人民民主的高参与度不得不让人羡慕).说的话都是比较有力的,例如对7号的怒斥和表示需要“reasonable doubt”.我会很喜欢这种人

12.墙头草,如果说7号是烂人,这人只能评价为傻逼了。

这个人我实在不想评价什么了。只能用傻逼二字来形容,一位用戴一个黑框眼镜就能演示自己的无知的男人。

其他的感想:

其实一开始8号也完全不确定,但是不断重复着:maybe,it’s posible。或许对已更多时候,或者说如果没有9号帮他稳稳阵脚,他的逆转就失败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其实在11号,9号,4号之间,我觉得他们也有疑问,只是都没有说出来而已。在周围人人都在说着一种话的时候你会轻易的接受并且相信么?

民主的审判需要有国民素质来支持。中国我觉得就根本没有这样的土壤,可以想想,在中国弄一个陪审团制度,我打赌连1号团长可能都会和7号一样冷漠。

其实这场逆转的根源,是出于对一个男孩的怜悯而产生的不理智的质疑。

 6 ) 关于最后一个怒汉最后改变主意的原因

这部片子很经典,最近看了不少电影,看到快要反胃了,很多都快进看掉,但是这部黑白纯对话电影竟然让我从头看到最后。

非常精彩,其他不说,只想说一下最后一个怒汉在1时31分54秒看到照片的那一秒半的时间为什么就改变了主意。

电影在闷热的气氛中开场,在一片暴雨声中散场。12怒汉中,他的脾气最为火爆,加上天气的原因,他说话大声,打断别人,不听别人的解释,这是什么原因?
第一个怒汉在58分时骂他那段潜台词是说他就是想弄死这个孩子。这就是为什么?
在电影最后,他最后一次阐述疑犯有罪的看法后,突然拿出自己的钱夹,扔到桌上,里面有一张估计是他和其儿子的合影(我一开始以为是罪犯的父子照),他说:“该死的孩子,你毁了自己的一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解决这3个问题,他最后的转变就能看懂了。

当然和这部电影一样,我也只能假设一下的一些情况,我不是编剧,不知道他内心真实发生了什么,就像他们不是罪犯,不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很好回答,就算那天不那么闷热他一样也是这样的态度,因为他性格就是一个暴躁的人。
他和别人交流出现困难,我猜他和家人的关系不好(且不说美国的离婚率,就这样的脾气在真正男女平等,父子平等的美国他能好过?)我猜他和他儿子有出现过裂痕。
我还猜他的儿子因为和他关系不好走上歧途(有可能被误判)进了监狱(或者死刑),他就希望通过自己做陪审员来弄死其他的小孩(在潜意识里),所以第二个问题也解决了。还有,影片开始时,他曾自我介绍多次担任陪审员,还说凶手是谁太明显(因为他潜意思里就希望嫌疑人就是罪犯),这2条可能可以作为我的backup。

他孩子可能也是无罪的(他当时不一定相信他孩子),遇到一批很残疾的陪审员,被定了罪,所以他说:该死的孩子,你毁了自己的一生。其实他不是说他孩子该死,他在怨命运,为什么他的孩子不能遇到这样一批人。
影片开始,他曾自我介绍多次担任陪审员,态度多少流露出是习以为常和想当然,似乎并没有认真对待陪审员这个神圣的角色。

最后他艰难的说出“无罪”的时候,流下泪水。他是不是在对自己以前对那些嫌疑人定罪时的行为作出忏悔呢?

 短评

意见领袖在电影中的上佳诠释

7分钟前
  • 扭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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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展开的不错,但是戴维斯主张的部分都只是模棱两可的推测,实际上挨个求证这些东西之后,孩子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不是。只是控方的初期工作没有做好,辩方的交叉质询没有做好,案子应该重新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判决无罪。看到有人截屏引用这个十一年前短评做庸俗群众代表我很荣幸。现在我要补充的话,会说,权利机关的失职是一回事,合理质疑没有毛病,但结局判决无罪是有毛病的。因为不管群众是盲从机构推测,还是盲从男主推测,都只是被碾压。文艺青年批评我追求真相庸俗,那么只要和机构观点相反就行,接受无罪结局才是公平和正义吗。

12分钟前
  • sü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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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只有阐释,没有真相

14分钟前
  • so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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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五十年代的饮水机电风扇和豪华厕所只想感叹“万恶的资本主义”!

19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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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湛的表演,恰到好处的对话与矛盾设计。

24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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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叫典型的剧情片

26分钟前
  • 蛮爷
  • 还行

偏见,合理的怀疑。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怀疑的能力。最后,当意见终于统一,每个人默默地穿上外套,离开,桌子上是刚刚一个半小时内发生的巨大震荡留下的痕迹,烟灰缸,纸团,凌乱的纸张,笔,还有那把刀。经过这些震荡后的十二个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着偏见不放,此刻都闪着光。这是人类进步的光芒。

30分钟前
  • 一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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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狗看了真的深有体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一环扣一环,你心中会有自己的答案。

34分钟前
  • bornfreey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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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各个击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压迫感。气氛竟然还跟一场雨融合得那么好。

39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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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日出日落外,又一部以对话为主的电影。有张力,也有法律的基础常识、以及如何说服人和群体决策等要素。

44分钟前
  • 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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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与11个人持对立观点的情况下如何一一说服众人并反败为胜!

49分钟前
  • j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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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是一部牛片,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牛。

52分钟前
  • kiss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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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所以能够标榜民主,正是因为这种陪审团制度所映射出来的倾听每一个声音,尊重每一个个体。提出你的“合理怀疑”,大家来讨论,来表决,来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陪审团里都有这样一个8号陪审员,而偏见永远存在

56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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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电影精华。天气随着讨论的进行由闷热、大雨到平静。Lumet的调度和运镜是殿堂级的,或者是摄影机被技巧高超的剧本和表演所带领,编和导的完美配合,给出这部紧张感从头保持到尾的神作。一个悬念,多个波澜,故事的设置和表达都已入化境。你黑泽明拍7个人,我Lumet就拍12个!哈哈。

57分钟前
  • 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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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1小时前
  • 狄飞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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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尼·吕美特的长片处女作。随着剧情发展,焦距逐渐加长,而长焦镜头使空间显得愈加狭窄,似乎身后的墙壁都在不断收紧对角色们的包围圈;影片前1/3的镜头高度在视平线以上,中间1/3与人眼视线相同,而后1/3则在低于视平线的高度取景,角色的重要性、统治力和热情愈加增进,而观众愈加臣服于角色。

1小时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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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不管用,意见领袖也没用,你得让每个人都说个够。然后明智的共识才会产生。

1小时前
  • Null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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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说谎者,人是连自己也会欺骗的说谎者。因为冷漠,成见,因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坚持一个谎言。一个没有理智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社会。强烈推荐,精采绝伦。

1小时前
  • 亚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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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精采!剧本、导演、演员个个出色★★★★★

1小时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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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人性、理智、原则。合理怀疑。

1小时前
  • 鱼丸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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