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少数派报告》的法理讨论
《少数派报告》改编自美国科幻作家菲利普•迪克的同名短篇小说。影片讲述于2054年的美国纽约,当局利用能够预知暴力犯罪发生的“先知”建立起一套“犯罪预防系统”,对即将发生的罪行进行阻止并逮捕可能或正在犯罪的人,此系统使当地的刑事犯罪率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而故事的展开就在于“预防犯罪局”的探员被预见自己即将枪杀某个陌生人,便千方百计证明自己的清白。
原则上这是一部科幻电影,但是其中却涉及到极其基础的法理问题,笔者作为一名法学与犯罪学方面的学生,自然会在这方面把玩品味一番:犯罪是什么?思想犯也是犯罪吗?未发生的犯罪可以被视为犯罪吗?如何惩罚未发生的犯罪?如果对思想犯进行刑事追究,社会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犯罪的“必然性”?
我无意对整部电影的具体剧情进行逻辑上的梳理和分析,也毋须再讨论预知未来这种超能力存在的可能性及合理性,因为针对该片逻辑漏洞的影评已经足够多了。电影中整个剧情均建立在“犯罪预防系统”上,而预知未来虽是科幻片常用的桥段,但是仅仅预见了未来的犯罪,又如何证明其即将发生的必然性呢?
对于这个问题,片中汤姆•克鲁斯扮演的探员利用地球引力打了一个比方——他把一个木球从桌上滚到边沿,木球被接住了,没有掉到地上;这个球在重力的作用下,掉到地上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因为存在外力的介入,这件“必然发生”的事情中止了,但是你无法否认木球落地的必然性。同理,即将发生的犯罪被警察介入并阻止了,也不能否定在另一时间线上该罪行如常进行的必然性。因此,犯罪预防局对于未发生的犯罪进行事前的打击,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在这部以概念为主打的科幻片里,所有的理论支撑仅仅构架在这不负责任的譬喻之上,这一点可谓备受诟病,我们不妨从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来进行讨论。
客观方面,从刑法学的理论来看,犯罪的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及犯罪既遂。根据电影中的说法,“犯罪预防系统”能够在时间上提前两周预见有预谋的犯罪,基本上可以将其扼杀于犯罪预备阶段;对于临时起意的犯罪,“先知”则只能提前一段较短的时间预知,而且预见的画面是暴力犯罪“即将且必然”既遂的情景,警方也只能根据片段里零散的线索定位犯罪嫌疑人,以及时制止犯罪、逮捕嫌疑人,这就是电影开场铺垫的一幕。
如此一来,实际上这个系统可以预见的只有两种:处于犯罪预备阶段、经过预谋与准备并最终既遂的暴力犯罪,以及临时起意、最终既遂的暴力犯罪。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刑法所惩罚的犯罪包括了上述四种犯罪形态,这是由于无论实害结果如何,犯罪都在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受保护的法益,即使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形态,也应该被评价为侵害法益、应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些却统统都无法为“先知”所预见。
主观方面,以目前法学界与犯罪学界的理论来看,犯罪的主观要件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无罪过,犯罪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犯罪过失又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无罪过事件中有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事件。除此以外,在德日刑法理论中还存在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讨论,具体包括打击错误、对象错误与因果关系错误等。通过上文的分析,能够被“先知”预见的罪行便只有部分直接故意的暴力犯罪案件,与刑法的整个范畴相比可谓九牛一毛。
另外,犯罪中止还存在着实行行为未终了的中止与实行行为终了、实害结果出现前的中止,而“预防犯罪局”警员的出现却彻底抹杀了这两种形态的存在,而犯罪中止的情节在审判人员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时是极其关键的,因此这对于行为人自身来说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况且人类的内心世界瞬息万变,不可能用木球落地的理论进行阐释,而“先知”展示的仅仅是案件发生的最终片段,无法感知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更遑论整个案件的全貌了。警方仅以此为依据即行对公民实施逮捕,无怪乎片头的中年男人在被制服时高呼自己“什么都没做”,因为他的确没有实际犯下任何的罪行。
即使“犯罪预防系统”如何吹嘘自己的完美,如何卓有成效地降低了犯罪率,但也无法针对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保障实体正义,更加不是终结犯罪的终局手段。况且,电影中的一个情节,即局长利用“先知”的既视现象犯下了不为人知的罪行,这本身就已经证明了该系统存在着致命的漏洞。
“先知”与陪审团
“犯罪预防系统”还有一个值得留意的地方:这个系统并非一套简单的机器,它依赖于三名具有预知能力的人类发挥作用,而且这三名“先知”缺一不可。然而,这三人的意见,即他们所预见的内容并非总是完全一致,而且往往是由能力最强的女性“先知”预见到不同的片段,但为了保证入罪,这些“少数派报告”被人为地删除了,这也是本片名称的来源。
我觉得有趣的是,电影里三名“先知”的设定可以比拟为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团的成员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一般都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而陪审团制度要求他们根据关于案件的已知事实进行判断,以社会的普遍道德标准为准绳,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而且基于历史的渊源,陪审团成员的意见必须全体一致才能产生法律的约束力。
同样地,“先知”们自身并不具有任何的法律素养,他们仅仅拥有的是预知犯罪发生并向国家暴力机关呈现的能力,而非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道德标准对某一行为进行评价,然而他们却成为了国家机器对某一公民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依据;更有甚者,为了保证行为人被判刑,为了维护“犯罪预防系统”的完美表象,当权者竟然将预示暴力犯罪存在另一种可能性的“少数派报告”私自删除,此举毫无疑问已经与美国标榜的人权至上、法治独立等原则彻底背离,甚至在全人类的基础道德观看来也是一种邪恶。
当然,“先知”并非法官,也不是陪审团,但他们的权力已经囊括了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的范畴。“犯罪预防系统”,也许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是一个飞跃,但是对于法学理论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倒退。
惩罚思想犯的法律
再退一步,从宏观的角度观察,这部电影中对刑罚的描述已经是对古今中外所有法学理论的颠覆——将这些未犯下任何实际罪行的“罪犯”判刑,然后交由监狱对其实施自由刑,而且是某种处于休眠状态下的徒刑,你绝对无法在任何的法律著作中找到这样的体系,即使是最偏激的理论。
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刑法惩罚的是犯罪行为,而非从未付诸实行的思想。在社会关系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犯罪仅仅存在于意识当中之际,国家暴力机关却已经对社会成员实施了制裁,这便是赤裸裸的意识犯、思想犯,如果刑法对犯罪意识也进行处罚,犯罪行为实施与否的结果都一样,将会有更多人把犯罪意图转变为实际的犯罪行为,这样一来,刑法岂不有鼓励犯罪之嫌?
基于这种刑事政策,我们不妨设想一下,除了电影里那种近似于乌托邦的理想状态,整个社会更加可能出现的巨大变化:犯罪率不再具有实际意义,因为犯罪只存在于人的思想以及未来的可能性中,警方为了逮捕思想犯疲于奔命,街头巷尾人人自危,每个人都可能在下一刻成为被追捕的“罪犯”,而权贵政要们则可以利用系统的漏洞逍遥法外,如此的国家还可能正常地存在一天吗?
回归到影片中来,“犯罪预防系统”在结尾难逃破产的命运,这也是一种必然性,如同“先知”预见犯罪行为发生的必然性一样,因为这是法治的退步,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倒行逆施,其灭亡是不可避免的。其实电影里早就给出了解释:再完美的系统也有纰漏,而问题往往不在于系统,而在于人自身。
撇开种种吹毛求疵,能够让人在各个方面浮想联翩,不就说明了《少数派报告》是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吗?对一部科幻片作了如此啰哩啰唆的法律评价,只能说是一名法学学生的过度解释,各位看官见笑了。
2 ) 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名副其实的好片子
这是一个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看完以后让人觉得名副其实的好片子。
犯罪预防科,遵循的一个原理就是事情发展的必然性,比如一个球抛向空中,必然会落到地上,所以人可以在其下落轨迹上接住它。这里有三个关键的先知,他们是人,却被控制在营养液中终日昏睡,就因为他们不同寻常的预知能力。凭着对未来的预知信息,警察找到可能的犯罪分子,在他实施犯罪之前逮捕他。而靓汤,从一个逮捕者,变成一个被逮捕者的时候,才发现这套看似完美的体系背后的漏洞,以及这个漏洞被人为操纵的可怕后果。警察的天职到底是抓到罪犯,还是预防犯罪保护无辜的人?不同的选择可能导致不同的后果。总之这个脑洞很大但很好理解,也确实是一部从头到尾没有一处不精彩的好片。
3 ) 个
少数派报告算是逻辑缜密了但还是有些伤
理念方面:
1、因为刑法不仅仅惩罚杀人既遂,对被预测的谋杀未遂犯定罪并拘禁是合理且可行的。如果根据预报提供的线索,寻找证据并能够确定嫌犯有杀人意图,那么嫌犯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行凶未遂则成立杀人未遂。故,根据预报定罪有可行性。电影基调认为未实行即不构罪是错误的。结尾处将所有犯人释放是不合适的。
2、预测系统行之有效。六年间大大减少恶性犯罪发生率。虽然可能被利用而欺骗,但机率相对较低。要知道现实的司法体系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正确裁判。是不是有可能出错就要全盘抛弃呢。那么法院存在的价值也要打折扣了。
3、西方人的理念是强调个人自由。东方人强调的是集体的利益。牺牲三个人的自由而确保整个预测系统正常运转似乎是电影所不能容忍的。个人以为自由权和生命权是不可划等号的。三个人的自由权和几千几万可能被拯救的被害者的生命权孰轻孰重呢。
剧情方面:
1、老头可以雇佣两名流浪汉甚至更多先后去杀先知的母亲,此举同样可以瞒过系统,且不易暴露。或者可以利用权力暂停预测系统,杀完后再启动。再或者可以将先知母亲永久拘禁起来。总之,在若干方式中他采取了最愚蠢的。
2、明知主角的妻子发现了他的阴谋,老头没有任何举动而放任她离开营救丈夫,此举非常不智。
3、主角已被通辑,他的旧眼球居然还能通过预防局保安系统的扫描让人无法理解。主角已被监禁,她的妻子居然还能使用他的旧眼球闯入监狱也十分的匪夷所思。
4、主角的妻子好大的面子,一个电话就可以让主角的旧同事将未经确认的图像发送到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5、主角在片中得到了两个黑道朋友的帮助,这两名朋友帮助他的理由十分牵强。一个是因为被抓后进了监狱大学十分感激。一个是因为已经被通辑的主角威胁他身负案底,大哥你都自身难保了,那威胁有啥用啊。
6、老头为啥要自杀啊?
7、主角的孩子哪去了?
8、养花的老太太说有好多吸毒者的孩子都有预测的能力,为啥整个预测局就有三个。你多找几个让大家换换班行不。
9、你把三孩子送到荒野的一个小木屋还说要发挥他们的兴趣安度余生,这是整啥事啊,让他们三P啊?
4 ) 电影、小说版本分析
如果预知了未来因而改变它,我如何还能宣称已然预知未来?
举例来说,我倘若经过某种方式,得知在待会儿我出门为了肚子打算的时候,会在经过街边的档口被一架史坦威平台钢琴自五楼掉下来砸成肉泥,于是决定今天晚上就自个儿煮碗泡面顺便在里头打两个蛋解决一餐——虽然略嫌寒酸,但不会遇上从天而降的平台钢琴。因为我知道出门会有意外,所以我不出门;因为我不出门,所以意外没有发生。但,如果这个意外没有发生,我如何预测得到?
《少数派报告》故事的主干,其实就源于这么一个矛盾情境。
姑且不论斯皮尔伯格在人物设定上对于菲利浦·迪克原著小说所做的更动,《少数派报告》的小说及电影版本,说的都是在近未来的社会里,有个预防犯罪的机构。这个机构利用了三个具有预知能力、但心智发展有点问题的异人为基础,依他们所预知的内容得知某人在某时于某地将犯下刑案,于是就能够提前将此人逮捕,防止刑案真正发生。因尚未犯下的罪行逮捕公民此事是否合理暂且不论,城市里趋近于零的犯罪率其实已然替这套系统提供了最佳的背书。这个原因也许是:因为一般公民并不会知道未来如何,所以这些预言异人的预卜结果都是正确的,就如同我并不知道头项上会掉下一台平台钢琴所以还是出门吃饭结果发生意外一样;但如果这些未来式的罪犯知道了自己将会犯罪,那么,他们还会决定犯案吗?
故事里的主角就面对了这么一个状况。
预防犯罪机构的核心份子,就发现自己将会在若干天之后,杀害一个同自己素未谋面的人。审判者在刹那之间成为受审人,于是我们有机会同主角开始检视整个所谓“完美的预防犯罪系统”,看看这个系统是否真的如此值得信赖?三份预言报告是否总是明白地指出同一件发生在未来的刑案?三个预视未来的先知异人是否总是做着相同的噩梦?
倘若不是,那我们该如何看待预言报告里的相对少数?
在电影和小说中,三份预视报告中都有一份提及,主角不会杀人;这份少数报告,究竟有没有它存在的价值?三份预言报里的多数,当真就代表了肯定发生的现实;而代表少数的那份报告,就一定是错误的预视结果?关于这个问题,斯皮尔伯格与菲利浦·迪克采取了完全不同叙事焦点,于是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
先来瞧瞧斯皮尔伯格的电影版本。
少数报告是三个预知者中最重要的、居领导地位的那人所预见的未来。于是主角设法劫走了这个预知者,希望利用她提出这份少数报告来为自己翻案。斯皮尔伯格在故事里掺入大量与亲情有关的元素:主角之所以全心投入预防犯罪的工作,是因为自己的孩子数年之前被绑架失踪,至今下落不明;预视者之所以获得预知能力,是因其上一代的药瘾所致,而关键预知者一再重覆的噩梦,则与自己母亲被弑的案件有关。这些亲情元素在剧中纠葛成一团,最后在结局揭晓之后,斯皮尔伯格进一步否定了这样的系统,甚至替三个预知者安排了幸福平静的生活模式。
再看看迪克的小说情节。
三份报告虽然有两份的结果相同,但事实上每一份都是少数报告——结果相同并不代表过程相同,如果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话,这三份报告其实都是不一样的。迪克的焦点集中在我们之前提及的矛盾:如果主角知道了自己未来的罪行,是否还会照着预言犯案?第一份报告里的主角将会杀人,而第二份预言报告将主角得知第一份报告结果一事纳入考虑,于是得出了主角打算不照第一份报告的结果行事、将不会犯案的决定。在这两份报告之后,故事的主角已经在种种情节之中得知了被害者的身份等等原来所不明白的资讯,于是最后做出杀人的决定。也就是说,最初及最末的两份报告虽然结果相同,但通往这个结局时点的过程却不一样。迪克虽然提及了政治权力的倾轧、中年危机及夫妻感情的猜忌,但并未花费太多力气在这些问题的描写上头;他甚至不质疑这个系统,只是聚焦在这个矛盾的特例上头。
在斯皮尔伯格的手里,菲利浦·迪克惯写的脏乱、拥塞、混乱型式近未来,自然不可能呈现如同雷德利·斯科特的《银翼杀手》那种潮湿沉闷场景,或者保罗·范赫文的《全面回忆》里那种工业单调都市,是故,这不但不是我在意的重点,事实上我还得承认,斯皮尔伯格使用偏蓝灰色清冷色调还蛮对我脾胃的。而他一向被批评的太过商业手法或者太过滥情表现,我都觉得无所谓,甚至连最后童话般的结局场面,我也能勉强忍受,但是似乎他并没有把题目“Minority Report”处理好。
读迪克的小说就会发现,在并不算长的故事走到结局时,迪克回到了“预知报告里的少数”以及“预知未来是否会影响当事人的判断”这两个主题头来。预知未来是否会影响当事人的判断?答案是肯定的;于是这个变数再度回头影响预知报告,三份预知报告其实各自加入了不同的参考值,每一份都是题目所谓的“少数报告”。而在电影剧情推衍的进程之中,斯皮尔伯格以“少数报告其实出自最关键者之口”的方式处理原来迪克故事的情节,再让预防犯罪系统的准确度一次比一次松动,最后否定整个系统——如此动作虽大,却让我有点无法满足。
因为我老会想到一些缺漏。
比如说:为什么明明知道有某个预知者最关键,但却轻易地舍弃其报告?如果预知者的能力有高有低,那么也许他们提出来的预言份量就各有轻重,遇到三份预知报告内容不同时,是否简单地取其大者即可?虽然概数原则如此,但这事儿可同某人是否得在牢里过下半辈子有关,如何能够轻率为之?虽然用了别人的骨架再加进自己擅长的部份,但在经营自身专长情节之余,似乎反而没把原来的故事讲得完全。简而言之,我觉得斯皮尔伯格的故事结构有缺陷,收尾也没给一个完整的交代。
但话说回来,电影或者小说创作,是否一定要替人性啦、宿命啦、社会结构等等提出最佳的定义?
我相信,用太大的帽子扣在创作品头上,都可能是不公平的;创作者对自己的作品负责最要紧——亦即,我的满足与否,其实在于故事是否被完整的说出来。在《少数派报告》的小说里,迪克不提系统是否正确,只提出会产生矛盾的特例,这种作法似乎比较谨慎负责;而斯皮尔伯格一举推翻了整个系统,我们不知道这系统之前到底有过多少误判的可能?是否有可能在特例之外,这个系统真如影片刚开始时宣称的那么完美?把系统否定了之后,原来的那些罪犯如何处理?这些疑问让我在步出电影院的时候,不得不替这个故事可惜了起来,觉得银幕里的那个世界似乎在我爽完了就走之后还留下太多烂帐没有处理。
是的。这是商业电影似乎很难逃脱的命运。
但我相信,不要给不负责任的结果,故事还是能够找到一个结局能够符合商业电影的市场考量层面、甚至令更多人满意的。
5 ) 《少数派报告》逻辑分析
乔恩觉察到试图杀害先知母亲的“无名氏”的案子有问题。事实上这是拉马一手策划的。拉马得知乔恩要给“无名氏”翻案后便开始设局陷害乔恩。拉马让D伪装成杀害乔恩孩子的人从而让乔恩杀他。
但乔恩与D先前并不认识,问题是拉马怎么把乔恩引入事件现场?
电影并不是现实,可能存在逻辑错误。但我们假设没有逻辑错误的情况下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电影的脉络,事件的触发线有两条:a 乔恩翻案→拉马设局→D伪装→事件现场。 b 先知预测乔恩杀人→乔恩逃跑→事件现场。
拉马设局只是制造了犯罪条件,但并不能让先知预测乔恩杀人。假设先知没有预测乔恩杀人,乔恩也不会跑,更不会到事件现场。拉马根本没有控制事件发展的能力。这好比他只能堆好木炭,能不能点火全看先知。
另外,假设先知先预测乔恩杀人,拉马利用这个预测趁机陷害也讲不通。既然先知都预测了,拉马还费什么功夫?直接抓人就行了。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整个事件都是先知一手策划的。她先给乔恩看她母亲被杀的画面触始乔恩翻案,乔恩翻案触始拉马设局陷害。先知再预测乔恩杀人触始乔恩逃跑,并且后来协助乔恩躲避追捕从而顺利来到事件现场。事实上乔恩最后并没有杀人。但通这一过程,乔恩最终查清了先知母亲的案子。
我推测先知可以控制自己所预测的画面,所以也一直控制着整件事的走向。
6 ) 先知系统被废止的真正原因:解读大BOSS是怎么陷害约翰的
最近刚补完了这部电影,悬念和节奏都控制的很好,直到最后才揭露真正的黑手。很多人似乎没理解拉马是怎么陷害约翰的。大家认为拉马无法控制先知系统和约翰的行为,他怎么能让约翰去杀人呢?其实拉马是应用了先知系统被很多人忽视的一个规则,这个规则也是系统被废止的真正原因。
先阐明系统的两个规则:
1、一旦发生预测,不论过程如何变化,嫌犯一定会去杀被害人。
2、知道预测的人有能力去改变未来。
这两个规则拉马是知道的。也就是说,拉马设计时并不需要考虑约翰是否逃跑,他只需要构思一个陷阱,比如用匿名信引诱约翰去旅馆和被害人碰面。而在他设计好这个陷阱时,先知系统就会自动预测。此时无论约翰是否逃跑,在规则1的作用下,即使事情发展和拉马设计的不一样,约翰和被害人最终也会碰面。如果他不逃跑被逮捕,那么拉马陷害除约翰的目的也能达到。
这里的先后顺序是这样:
一、拉马设计陷害约翰(设计过程不重要)。
二、先知系统发生预测,规则1生效。不论约翰是否按照拉马的设计行动,他最终都会去杀被害人。
三、接下来有多个可能性:
(1)、约翰没有看到先知系统的预测就被拉马引诱到旅馆和受害人见面。结果是不论约翰杀死受害人还是被其他人阻止,他最终都会被逮捕。
(2)、约翰看到先知系统的预测,不逃跑或逃跑过程中被抓,结果也是被逮捕。
(3)、约翰看到先知系统的预测,成功逃跑且直到案发时间都没有被抓到。此时规则1发动,约翰必定在预定时间和受害人见面。
上述几种情况不论哪一种发生,最后拉马都能达到排除约翰的目的。
四、约翰和受害人见面,此时规则2发动,即看过预测的人有可能改变未来,所以约翰没在预定时间杀被害人。er最后拉马没有杀约翰也是规则2在起作用。
真相就是:先知系统不但有预测功能,还有强制功能!一旦被预测,除非被知道预测的人阻止,否则不论出于主观意愿还是偶然因素,嫌犯最后都会和受害人见面,而且都会试图杀人。
假如先知系统被大幅推广,必然产生两个问题。
1、大家都知道了自己的行为会被预测,这个时候放弃杀人行为的人就会增多,导致无法识别有效识别真正的罪犯。
2、真正的犯罪者利用系统规则1来陷害他人,只要设计一个陷害计划就会被自动预知,之后被陷害者就会被逮捕,幕后黑手则逃脱制裁。
所以说,先知预测的强制性是系统被废止的真正原因。
好看的科幻片,最经典应该是男主在女主指导下躲避追击的一段,女主可预见的特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有些说不通的漏洞。。。而且控制电脑的那些手法酷炫得有些装b太浮夸。。。。
其实女先知才是真正的策划者,捉奸案在案发很短的一段时间才被预知,为什么男主的杀人案却提前那么多时间被预知了?就是先知故意的,让男主有足够的逃跑时间!而且拉玛只能做到雇人扮演拐走男主儿子的人贩,他又如何确保男主找到他并杀死他?如果没有先知的预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所有的起因都是因为先知给男主看她母亲的被害影像开始的,并一步步引导男主找到假人贩,先知的最终目的就是想要获得自由,并且她成功了!
还不错,但这个豆瓣剧情简介是谁写的,和真的剧情差了十万八千里·····
还是挺吸引人的一个大片~就是觉得好长。。
好多年前看的,当年是脑洞非常大的故事,现在来看也仍然有不少可取之处
水准很高的商业片,虽然有着不少的逻辑漏洞,但依然很精彩。尤其是他带着预言家躲避追捕时预言家给他的忠告一一应验的那段情节,让我在看时不禁惊呼:太NB了!美国人的想象力着实让人赞叹,国人在短时间内是绝对无法企及的~~
我对那先知真是受够了,斯皮尔伯格的烂片.
还以为达到哲学高度 但到最后所谓的少数派报告也没出来过 大导演也会烂尾
one of my favorite movies of all time
三星半,尴尬的分数。逻辑bug实在太明显了,故事立意可讨论性很大。既然未来已知,就无需行动,一切已定;如果偏去改变,如何还说未来已知?从犯罪学上看,犯罪的事实逻辑未发生就逮捕人,这对于讲证据的欧美法典也不符,有性欲不代表就会去强奸吧。。。视觉展现场景想象蛮厉害的。7.4
改编自科幻小说家菲利普·K·迪克的同名短篇小说,《全面回忆》、《银翼杀手》亦是出自其笔下。迪克原著小说经斯皮尔伯格改动后,难逃库布里克《人工智能》被其接手后走向光明的命运,渗入大量亲情描写,最主要的是一举推翻了司法系统的权威性。这依然是一部动作场面精彩、想象力丰富的成功商业电影
好看呐!创意已然匪夷所思,还不乏所有商业片的元素,靓汤还是很帅气的。一次次令人瞠目的情节反转,虽然这设定肯定会有点漏洞存在,不过真的满足了。"I'm tired of seeing the future".
情节本身就是有反乌托邦的色彩,自然结局大多是反乌托邦成;中间明显有几处风格跟全片不搭调,尤其以John换眼球一段特为突出,减分;对未来生活的细致描写不错,加分;科幻电影最重要的是背景设定和前瞻性,拥有菲利普·K·迪克的原著,本片做到了一部成功科幻电影所需要的一切
比较有新意的科幻电影,虽然有些细节不太能禁得起推敲,但抛出的概念却发人深省,不失为一部动作场面精彩、想象力丰富的成功商业电影。能改变的都不是过去,能预知的都不是未来。★★★☆
斯皮尔伯格又成功商业了一部本可以很好的科幻片。
深刻探讨人是否具有自由意志的一部科幻片,不能从表象去看,如果只看女神的华丽,追捕者们的动作,那这部片子也就是三星。深刻思考未来的社会结构与科技掌握人类一切的悲哀,脑后插管时代的畏惧皆是来源于此。
有科幻,有深度,高水准的商业片,就是先知这个梗用得滥了。
8/10。重温。心灵之眼的元素运用隐喻着科技对意志自由的干预,先知永远是睁着眼睛观看梦里的犯罪图像,再由安德顿用手臂在屏幕表面拖动图像、用食指将破碎的画面重新组合;电子蜘蛛行如鬼魅地爬上每个住户的脸扫描视网膜,做了换眼手术的安德顿也难逃电子搜索,这些眼睛的元素讽刺了人看清真相要仰仗科技的盲目性,为拉玛先搬演谋杀再制造真的谋杀这一假象提供了系统漏洞。片中发明预知系统的博士奶奶不仅透露了少数派报告的存在,还顺应着她培养的一群生命力旺盛的植物,斯皮尔伯格借此说明了生命的冲动和选择都不在人和科技的掌控中,正如FBI菜鸟接住了即将滚落的红球,却无法预测他的命运是被信任的拉玛枪杀,当拉玛的罪证出现的屏幕高高挂在周围身穿燕尾服的宴会客人上,掌控预言者的拉玛(人治和腐败是科技的致命漏洞)也只好接受拥抱死亡的定论。
另一种形式的反乌托邦 当然我在阿汤哥的面前会忘记一切原则标准